(一)调解书生效前发现债务虚高,当事人应及时向法院提出异议,讲清楚债务虚高的事实和理由,申请法院重新审查和认定债务数额。
(二)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需收集能证明债务虚高的相关证据,像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此证明实际债务和调解书中的数额不一致。之后在规定时间内,向作出该调解书的法院或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审查再审申请,若符合条件,会启动再审程序重新审理案件,纠正债务数额的错误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