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先由双方协议清偿,在协商时可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若协议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对于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由负债方自行负责偿还。
(三)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可要求适当多分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