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
1.夫妻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均等原则分割。
2.一方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土地给本集体成员一方,另一方给予补偿。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分割。
2.协商不成,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一方婚前取得土地使用权,婚后增值部分可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分割时要遵循相关土地管理规定和程序,确保分割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