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书面表达退款意愿,详细说明款项性质和退还原因,留存邮件、函件等相关凭证。
(二)若公司拒绝,将退赔款提存至法定提存机关(通常是公证机构),自提存起视为履行退赔义务,随后通知公司到提存机关领款。
(三)收集并保存与职务侵占及退款有关的证据,应对后续可能的法律纠纷。
(四)全程积极与公司沟通,展现诚恳态度。
(五)若公司拒绝接收款项目的不合理,侵占人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