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犯罪嫌疑人,若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情况,应主动向司法机关说明,争取从轻处罚。比如及时向警方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配合调查,提供有助于破案或司法工作的线索等。
(二)积极进行退赃退赔,尽力弥补被害人的损失,让司法机关看到真诚悔悟的态度。比如将诈骗所得主动返还给被害人。
(三)努力争取被害人的谅解,可通过当面道歉、经济补偿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书,这在量刑时也会起到积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