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子女抚养费数额确定需综合考虑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者,抚养费通常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给付;若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存在特殊情况时,比例可适当调整。
(3)抚养费支付方式一般为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若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4)当子女因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超过原定数额时,子女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
提醒:确定抚养费数额和支付方式时应遵循法律规定,后续情况变化可依法调整,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