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借条没写生效日但有失效期,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失效期约定不合理或损害出借人权益可能无效;合理的失效期内,出借人可要求还款,过期起诉有败诉风险。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若借条通过银行转账,转账日为生效时间;现金交付则以实际交付日生效。对于失效期,若约定明显不合理、损害出借人权益,如借款后第二天就失效,该约定可能被认定无效。若约定合理,在借条生效后至失效期内,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按约定还款,借款人不履行时,出借人可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维权。若已过失效期,出借人起诉时借款人可能以时效抗辩,出借人可能败诉。如果您在借条相关问题上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