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单纯索要青春损失费难获法院支持,应认识到婚姻中双方都有付出,青春流逝非一方责任,且法律无此赔偿项目,不要将希望寄托在索要青春损失费上。
(二)若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法定过错情形,女方可依法请求损害赔偿。
(三)女方可在财产分割时,以自己为家庭付出较多,要求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适当多分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