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胜诉后可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会依据生效法律文书查询核实异地房产情况。
(二)若房产在异地,法院可借助当地法院协助执行,对房产采取查封、评估、拍卖等执行行动。
(三)执行过程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四)被执行人若对执行有异议,可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异议,法院会审查并作出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