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动配合调查。积极配合执法部门的调查工作,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及相关情况,比如假酒的来源、销售渠道等,这可能会被视为有悔改表现,在量刑时予以从轻考虑。
(二)退回违法所得。将售卖假酒所获得的违法收入全额退还给受害者或相关部门,表明积极弥补过错的态度。
(三)争取受害者谅解。如果有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假酒遭受损害,尽力与受害者协商赔偿,争取获得他们的谅解书,这有助于在量刑时得到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