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因贩卖假酒21万被指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犯罪嫌疑人可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属于坦白情节,可能会从轻处罚。
(二)主动退赃,将非法所得退还,展现悔罪态度,争取在量刑时得到从宽处理。
(三)积极赔偿因销售假酒造成的损失,如消费者的经济损失等,也有助于从轻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