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联系执行法院:拨打12368司法服务热线或前往法院执行庭,查询案件信息,明确具体执行依据和申请人。
(二)协商还款:若确实有债务未履行,尽快与债权人沟通,协商解决方案,达成还款协议后按协议履行,之后申请法院解除限制。
(三)提出执行异议:若认为执行有误,像身份信息被盗用等,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并提交相关证据,等待法院审查和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