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结婚五年没孩子被要求退彩礼的情况,可先与对方沟通,说明法律规定,表明仅因没孩子通常不用退彩礼。
(二)若对方仍坚持要求退还,可收集双方共同生活多年的证据,如共同居住证明、生活消费记录等,证明不符合“未共同生活”的情形。
(三)若对方以婚前给付导致其生活困难为由要求退还,可要求对方提供相应证据,若对方无法提供,可不予理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