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嫌诈骗被刑拘,在一般情况下,家属可在10日内做好相关应对准备,如咨询律师了解案件情况等。
(二)若属于特殊情况,刑拘期限可能延长1至4日,家属要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及时与律师沟通。
(三)若被认定为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刑拘期限可能延长至30日,在此期间家属应积极配合调查,同时为后续可能的法律程序做准备。
(四)在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3日以及检察院作出决定的7日内,家属可根据情况为嫌疑人准备必要的生活用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