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夫妻转让公司后,公司自身要以其全部财产来承担债务,这是公司作为独立法人的基本责任。此时夫妻通常无需对公司债务负责,但要注意维护公司财产独立性,避免不当干预。
(二)若夫妻作为原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且受让人知晓该情况,夫妻和受让人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所以在转让股权前,要确保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三)若转让过程中夫妻恶意转移公司资产损害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可要求夫妻承担相应责任。夫妻在转让公司时应依法依规进行,不得有损害债权人权益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三条规定,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