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实施敲诈勒索他人65万行为的人,如果想争取从轻处罚,可以考虑主动自首,向司法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条件的话争取立功,比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等;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如实坦白自己的犯罪事实。
(二)主动积极地将敲诈勒索所得的65万赃款退还给被害人,并且真诚悔悟,争取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书。
(三)如果是被害人一方,遇到敲诈勒索行为要及时保留证据并报警,若犯罪人有退赃等行为,可根据其态度决定是否给予谅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