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撤案想再次立案:要积极寻找新事实、新证据,当达到立案标准时,可要求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重新立案。比如在故意伤害案中,努力收集能证明是故意伤人的新证人证言等。
(二)未立案案件:若有新证据能证明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案件属于该司法机关管辖范围,可再次申请立案。像财物被盗案,积极寻找关键监控视频等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