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暂时无力偿还时,主动与债权人协商达成分期还款协议,按约定时间和金额逐步偿还,以此避免债权人法律追讨。
(二)永久无力偿还且有固定资产等财产,债权人要向法院起诉,经审理、判决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会对其财产进行拍卖、变卖偿债。
(三)若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请求法院撤销转移行为并要求继续偿债。
(四)债务人应积极配合债权人与法院,如实申报财产情况,防止因拒不执行等行为被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