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官提起公诉时,要严格审查侦查机关移送案件,仔细核查证据收集合法性、事实清晰度以及证据充分性等情况,审查过程中可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意见。
(二)当认定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已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且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应作出起诉决定,并按审判管辖规定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移送案卷材料和证据。
(三)若发现犯罪嫌疑人无犯罪事实或存在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被害人不服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或向法院起诉,被不起诉人不服可向检察院申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