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团伙盗窃6000元以上案件,嫌疑人应积极配合调查,如主犯主动承担责任,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从犯清晰交代自身参与的部分,争取认定从犯身份以获从轻处罚。
(二)有自首、立功情节的要及时告知司法机关。自首可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立功可提供其他犯罪线索等。
(三)积极退赃退赔,弥补被害人损失,这在量刑时会被考虑。
(四)若为初犯,可向法院说明情况,争取从轻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