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取保候审的开设赌场者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等信息变动及时报告,传讯时及时到案。
(二)嫌疑人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查,如实提供相关情况。
(三)在检察院审查起诉和法院审判阶段,要保持良好的态度,尊重司法程序。
(四)严格约束自身行为,避免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防止被没收保证金或重新羁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