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因租赁、借用等使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同,发生事故且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先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所以车主平时要确保车辆保险按时足额投保。
(二)车主应避免过错行为,不要在明知车辆有缺陷且该缺陷是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情况下出借车辆;也不要在明知司机无驾驶资格或者醉酒、吸毒、服用国家管制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等情况出借车辆,否则要按过错程度担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