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因重婚提起离婚诉讼进行财产分割时,双方可先就夫妻共同财产自行协商处理。
(二)若协商不成,法院会依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三)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涵盖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赔偿。
(四)对于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同居期间财产先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法院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
(五)若重婚方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夫妻共同财产行为,分割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
(六)无过错方要注意收集重婚证据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