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已在离婚时放弃抚养费,之后出现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能维持当地生活水平,或子女患病、上学费用超原定数额等情况,可由直接抚养方或子女本人向法院起诉主张抚养费。
(二)起诉时要准备好能证明实际情况的相关材料,比如生活费用支出清单、子女医疗费用单据、学习费用票据等。
(三)等待法院综合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