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一方付首付贷款买房,产权登记在首付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判决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产权登记一方要对另一方补偿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二)婚后购买的房产,不管登记在谁名下,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剩余房贷作为共同债务共同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