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犯罪主体是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因为其应负刑事责任,可在监护人陪同下自首,如实供述罪行争取从轻处罚;同时积极赔偿受害者损失,表现出悔罪态度,也可能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理。
(二)若犯罪主体不满十四周岁,虽不负刑事责任,但家长或监护人应加强管教,必要时由政府收容教养,避免其再次犯错。
(三)作为犯罪对象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属,可保留好相关证据,如现场痕迹、物品等,及时向警方报案,配合警方调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入户抢劫等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