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份材料:务必携带身份证,以此证明自己的身份信息,保障自身在诉讼中的合法地位。
(二)证据材料:若以感情破裂为由,准备分居协议、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能证明分居、家暴、重婚或恶习等情况的证据;涉及财产分割,带上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等财产凭证;涉及子女抚养权,提供孩子出生证明及自身抚养能力和条件的证明。
(三)法律文书:除已交的起诉状,准备好代理词,清晰阐述自身观点和诉求。
(四)庭审表达:庭审时要清晰、有条理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想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原告准备的上述证据材料需符合该条规定,经查证属实才能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