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若涉及网络洗钱,应避免出现法定情形,如不提供资金账户,不把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不通过转账或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不跨境转移资产等,防止触犯洗钱罪。
(二)单位要加强内部监管,建立合规制度,避免单位实施洗钱行为。若单位犯洗钱罪,单位需承担罚金,相关负责人也会受刑事处罚。
(三)在参与网络活动时,要提高风险意识,谨慎对待资金往来和资产转移,避免卷入洗钱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