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离婚抚养权归男方,女方应认识到支付抚养费是法定义务,尽量与男方协商合理的抚养费数额。
(二)在协商抚养费数额时,双方可综合考虑子女实际需要、自身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的,按一定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
(三)若女方确实存在特殊情况,如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等,可与男方协商不支付抚养费,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明,由法院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