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车辆原地未动被撞,可先尝试与责任方直接沟通协商,就车辆维修、贬值等损失赔偿达成一致,让责任方自行赔付。
(二)若责任方有保险,让其通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定损后赔偿。也可启用自己车损险,让保险公司先赔,后续保险公司代位追偿。
(三)可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在其主持下达成赔偿协议。
(四)若协商和调解都不成功,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维修发票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责任方及其保险公司索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