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结婚借款用于夫妻结婚筹备、婚宴开支、婚后共同生活等,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需共同偿还。在遇到此类债务纠纷时,双方应积极沟通协商,明确还款责任和方式。
(二)若借款仅用于一方个人事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属于个人债务,由借款方独自偿还。债权人应向借款方主张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