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养老金账户中实际缴纳部分及收益,在离婚分割时,若一方未退休不符合领取条件,另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纳部分及利息,此时可准备好相关账户缴纳记录等证据向法院提起分割诉求。
(二)若夫妻一方已退休并按月领取养老金,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领取的养老金,同样需收集养老金领取记录等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条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基本养老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纳部分及利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