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房产登记在首付方名下,这种情况法院一般将房子判给首付方,获得房子的一方要对另一方补偿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
(二)婚后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子,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双方都想要房子,通过竞价等方式确定归属;若双方都不想要,法院会拍卖、变卖房屋,对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同时,未还清的贷款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