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后男方给女方钱,离婚时女方是否退还分情况而定,用于共同生活开销或明确赠与的无需退还,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财物在特定情形下男方可能有权要求适当返还。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有不同性质。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开销的钱,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合理支配,这部分钱已融入家庭生活,离婚时自然无需女方退还。而明确的赠与行为,一旦完成,财产所有权就发生转移,女方取得财物的合法所有权,离婚时也不用退还。不过,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财物属于附条件赠与,当结婚目的无法达成或出现特殊情况时,男方的赠与条件未实现,所以男方可能有权要求女方适当返还。如果遇到此类复杂的财产纠纷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