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认定为一般自首,要主动在犯罪事实或自身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虽被发觉但自己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未被群众扭送时,直接向公检法等机关投案,并且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二)若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可认定为特别自首。
(三)自首的犯罪分子有机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还能免除处罚,所以犯罪后选择自首是对自己较为有利的做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