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诉讼开庭双方原则上都要到场,因为离婚涉及身份关系解除,法院要听双方真实想法。
(二)原告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会按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被告缺席可能影响自身权益。
(三)当事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庭,要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说明不能出庭的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六十五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