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挪用本单位资金21万,首先要明确挪用资金的用途,若用于非法活动,或用于营利活动、超三个月未还,都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
(二)一旦被认定挪用资金数额较大,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当事人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交代情况。
(三)若想争取从轻处罚,在提起公诉前应尽量将挪用资金退还。退还资金后,根据法律规定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减轻或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