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冷静期内一方可主动撤销离婚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双方未共同申领离婚证也视为撤回申请。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内,若有一方不愿离婚,能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还需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核实无误,婚姻登记机关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对相关材料存档。另外,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规定给予了夫妻双方重新审视婚姻的机会,避免冲动离婚。如果在离婚过程中遇到复杂问题,或者对离婚相关法律规定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