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损害赔偿
1.保留好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凭证,以此确定医疗费赔偿。
2.准备好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的证明,计算误工费。
3.明确护理人员收入、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护理费。
4.保存好交通费用的相关票据,计算交通费。
5.参照当地标准主张住院伙食补助费。
6.根据伤残鉴定确定营养费。若造成残疾,准备相关材料申请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赔偿;若造成死亡,申请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赔偿。
(二)财产损失赔偿
1.收集车辆维修发票等凭证,主张车辆维修费用、车内物品损失等直接财产损失赔偿。
2.提供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的相关证据,主张间接损失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