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答辩阶段,被告应仔细分析原告的诉求、事实与理由,梳理原告在婚姻关系里可能存在的问题,如对家庭不负责任、有过错行为等,在答辩状中清晰回应,反驳原告主张。
(二)若认为原告行为给自己造成损害或有其他诉求,可提起反诉。像怀疑原告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就通过反诉要求分割该部分财产。
(三)无论答辩还是反诉,被告都要积极收集并提供相应证据,如照片、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来支撑自己的观点和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被告在离婚诉讼中可依据此规定在答辩阶段提出对原告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