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签字人是公司授权代表,代表公司签订合同,要在授权范围内行事,避免超越授权签订合同。若不小心超越授权,应及时与公司沟通,争取公司追认。
(二)若签字人是合同当事人,需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按约定履行义务。若因客观原因可能违约,要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方案,降低违约造成的损失。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要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有欺诈等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