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非持续性误工,要保留好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以证明建议的休息时间来确定误工天数。
(二)若因伤致残持续误工,需留意定残时间,误工天数从事故发生之日算到定残日前一天。
(三)有固定收入的,准备好收入减少的相关证据,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误工费。
(四)无固定收入且能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提供相关收入证明按此计算。
(五)无法举证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可参考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