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冷静期内一方肆意耗财,另一方可以收集证据、申请财产保全,若能证明对方恶意耗财,分割财产时对方可能少分或不分,还可起诉要求其担责。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离婚冷静期内一方肆意耗财,属于故意挥霍、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另一方为维护自身权益,一是要及时收集银行流水、消费记录、购物凭证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不合理大额支出;二是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防止财产进一步被转移。若能证明对方恶意耗财,在离婚分割财产时,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对恶意耗财方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有充分证据时,还能就对方恶意耗财行为起诉,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遇到困难或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