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挪用本单位资金40万,用于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用于非法活动,因其属于数额较大情形,可能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若挪用资金数额达到巨大标准,或者数额较大却不退还,会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若挪用资金数额特别巨大,会被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