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证据不足导致案件搁置的情况,犯罪嫌疑人应配合司法机关补充证据,主动提供自己所知的相关线索,辅助推进案件进程。
(二)若因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应立即主动到案,按要求接受进一步调查和处理。
(三)面对司法资源有限的状况,犯罪嫌疑人除遵守规定外,可定期主动与司法机关沟通,了解案件排入处理的大致时间。
(四)若案件存在复杂因素导致搁置,犯罪嫌疑人应耐心等待的同时,根据司法机关要求,协助完成专业技术鉴定等必要环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