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无特殊情况,支付孩子抚养费后无需额外付费,抚养费已包含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二)若出现原定抚养费数额不够维持当地生活水平,或子女因患病、上学实际花费超原定数额等正当理由,子女可要求未直接抚养方增加费用。
(三)增加费用可先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协商不成,子女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综合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