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双方可先自行协商处理共同财产,达成一致协议。
(二)若协议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三)一方的个人财产,不管有无过错,都归其个人所有。
(四)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可在分割时主张其少分或不分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