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债务为一方以个人名义所借,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可将夫妻双方列为共同被告起诉要求共同偿还,即便另一方不知情也需担责。
(二)若不能证明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仅起诉借款一方要求个人偿还。
(三)起诉时要准备好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