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但会先查明是否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庭。
(二)被告有正当理由无法到庭,如重大疾病、不可抗力等,需提交书面意见说明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态度,法院依具体情况审理。
(三)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缺席判决。
(四)法院为保障双方权益,会尽力让被告到庭,必要时可拘传被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