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嫌疑人可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轻处罚。
(二)若有其他案件线索,可向司法机关提供立功表现,以便能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在归案后应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坦白,司法机关在量刑时会酌情考量。
(四)若被认定为从犯,可争取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